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49万元: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

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49万元: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

hyde999 2025-07-18 装修禁忌 2 次浏览 0个评论

  7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;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违反银行卡收单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;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;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,受到警告并被罚款249万元。

  (时任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)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,被罚款2万元。

序号

当事人名称

(姓名、职务)

行政处罚

决定书文号

违法行为类型

行政处罚内容

作出行政处罚

决定机关名称

作出行政处罚

决定日期

公示期限(自公示起计算

备注

1

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苏银罚决字

〔2025〕12号

1.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;

2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

3.违反银行卡收单管理规定

4.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;

5.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;

6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

7.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

警告,罚款249万元

中国人民银行

江苏省分行

2025年7月14日

三年

 

2

(时任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)

苏银罚决字

〔2025〕13号

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:

1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

2.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。

 

罚款2万元

中国人民银行

江苏省分行

2025年7月14日

三年

 

转载请注明来自夏犹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本文标题:《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49万元: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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